回顧過去的一年,我們問問自己:「我們做了什麼?我們沒做什麼?」這一問,就是反思我們該做什麼?做的如何?我們是否該做但沒做?甚至做了不該做的事。
策略在制定的過程中,總是想的比做的多。想的比做的美。但最後,很多該做的沒做。不需要做的,卻做了。該做的,做了卻沒有效果,也不見檢討。
在策略制定的過程中,可以想像這四個層次的事情:
一、非做不可:這一部份多為營運目標。為了營運,該做的事情是什麼?這一個不做,將影響未來的營運,甚至導致營運衰敗。(院/部門/單位),這一個是必做的項目,你一定要找出來做!而且要落實去做。
二、做了最好:找出來該做的事情,因為把它做了可以增進利基。這一部份的事情,多半是不做就可能會讓競爭力不好。這一件事情,現在或許有尚存優勢,或是現在已經處於劣勢。你需要爭取及投入資源,好好的做。
三、可做,可不做的事:這一件事情要很清楚的辨識出來,因為這正在浪費你的資源。有些事,做了,或許一時之間會有好的結果,但長久不見得有什麼改變。所以這一類的事情,不做,也不會有什麼不好。
四、不可以做的事:這與第一層次的非做不可具有相同的重要性。企業有些事情是絕對不可以做的。做了,將會衝擊醫院經營、敗壞名聲。這可能是一個人犯的錯,也可能是醫院犯的錯。
在訂策略,最怕都針對第三個部份在談論制定。但第一部份與第四部份沒看見、第二部份訂了,但沒做到。
上個月,我一直問:成功,是怎麼做到的?失敗,又是怎麼發生的?這就是檢討與反思。身為主管,你一定要知道。如果成功只是偶然,那麼,恭喜你,真幸運。如果失敗是必然,那麼不會反思避錯方法,失敗只是剛剛好而已。
年度共識營即將舉行。共識營,可以說是找到共事贏的方法,有共識才能贏。所以,我們一起來找共識贏的共識、共事贏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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