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1日 星期一

細節是成功與否的關鍵

年我的同仁將再次爭取以病人為中心的門診整合醫療計畫及住院整合醫療計畫,這個計畫是在院內整合科別推展,計畫主要是針對需要不同科別醫師給予治療的病人跨科服務。這樣的工作需要參與的單位包括有不同的醫療科別醫師、門診、病房、社工、資訊室及醫療品質管理部門等單位。

成功推展這一個計畫,需要跨部門整合,讓相關的單位同仁對於計畫有所瞭解,並採取適當的管控措施。我再次提醒我們的同仁,將過去研讀的『當責』一書拿出來運用。當責一書主要的觀念【ARCI】,請主責的同仁要仔細的分配當中的A與R的責任。要落實這個觀念,細節的構思與掌控就變得非常的重要。


認為,A(accountability)是一個關鍵者,這一個人需要掌控整個計畫的全局,最重要的當然就是事件的關鍵性事項,並且掌控會衝擊關鍵性事項的影響因素。
A可以是一個人,也可以是兩人。也可以分為大A與小a。但無論怎樣分,這兩個A,責任是相同的,也就是對結果負全責!

R(responsibility)是一個負責者。負責者需要針對R所交付的事件之全部或一部分負責。因此R可以分為R1、R2、R3.....。不管分多少R,全部的R加起來,一定要等於A,如果有所遺漏,則是A的責任,必須自己罩住,否則將會因為分工的結果,讓任務垮台!

流程走起來『卡』『卡』絕對不是分工的目的。R與R之間的流程一定要銜接,可以合作。這當中絕對是A要負起責任,檢視當中的問題!由此可見,A對於操作性事項需要思考,提出正確的問題,讓答案浮現出來,才能確保『卡、卡』的消失。而此時R的責任是對於確認的操作性事項進行管控,以經常性的監督或執行,查看『異常』是否有出現。當然A此時的責任則是監督R是否有依照原訂的『共識』在進行監督或執行。

多的相關觀念:

領導一文:http://i-smartcharles.blogspot.com/2009/10/blog-post_138.html

當責一文:http://i-smartcharles.blogspot.com/2009/09/blog-post_07.html

有效管理者一文:http://i-smartcharles.blogspot.com/2009/12/blog-post_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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