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成功推展這一個計畫,需要跨部門整合,讓相關的單位同仁對於計畫有所瞭解,並採取適當的管控措施。
工作上,我再次提醒我的夥伴同仁,去年12月研讀的『當責』一書,可以拿出來運用。當責一書主要的觀念【ARCI】,請主責的同仁要仔細的分配當中的A與R的責任。要落實這個觀念,細節的構思與掌控就變得非常的重要。
我認為,A(accountability)是一個關鍵者,這一個人需要掌控整個計畫的全局,最重要的當然就是事件的關鍵性事項,並且掌控會衝擊關鍵性事項的影響因素。A可以是一個人,也可以是兩人。也可以分為大A與小a。但無論怎樣分,這兩個A,責任是相同的,也就是對結果負全責!
R(responsibility)是一個負責者。負責者需要針對R所交付的事件之全部或一部分負責。因此R可以分為R1、R2、R3.....。不管分多少R,全部的R加起來,一定要等於A,如果有所遺漏,則是A的責任,必須自己罩住,否則將會因為分工的結果,
讓任務垮台!
讓流程走起來『卡』『卡』絕對不是分工的目的。R與R之間的流程一定要銜接,可以合作。這當中絕對是A要負起責任,檢視當中的問題!由此可見,A對於操作性事項需要思考,提出正確的問題,讓答案浮現出來,才能確保『卡、卡』的消失。而此時R的責任是對於確認的操作性事項進行管控,以經常性的監督或執行,查看『異常』是否有出現。當然A此時的責任則是監督R是否有依照原訂的『共識』在進行監督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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