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日 星期六

侵權與瀆職

業週刊何飛鵬一文提到只和一個主管說話。意喻很深。

和一個主管說話,意思是尊重這位主管的『權』。同時也是那位主管的『責』。如此一來,就權責相符!
看到許多主管很忙,是在忙非他分內之事,或者可說是未把工作分配出去的事情!我也看過部份主管很閒,該做的事情都沒做!前者侵他人之權,後者瀆自己之責(職)。
此的主管,非但無法為公司的經營加分,反而是誤了公司賦予這位主管的職責。
管的職責是『有效經營』與『培育人才』。有效經營是指定方向與提願景和訂目標(註:引何飛鵬說),培育人才是指提供機會讓部屬與其團隊完成任務。
快想想,自己是否在主管職責上已經侵權與瀆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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