惕厲自我,讓自我被信任

九月與十月,我連續接管了兩個科室。我得想一個方法:如何讓他們放手去做及如何讓他們願意放手去做。前者是關鍵在我,後者關鍵在他們自己。也就是當我願意放權的時候,他們是否願意承擔責任。

遴選一個職員,多半是取之於可用,欣賞他某種才能或可造就的才能,進而給他機會,疼惜他,讓他學習與發展,承擔任務。有些職員在多年歷練之後,職場看到他的工作上的潛力,晉升賦予領導職務,最後卻發現他無法勝任。我們善於給職員機會,卻不知道如何教他、育他。任他自由發展的放任、放縱,最終勢必以『不善』而收場。

這樣的主管遭棄,當然究責於他自己未能改變自己的做事及做人的『姿態』,凡是以『自我』為中心,不顧周遭人的接受度,當然團隊就無法合作而告終。

身為員工,經常自省與惕厲,才能讓自己長久被疼惜、信任。身為主管,隨時給予部屬適當的雕琢,才能讓團隊密切的吻合。

日前閱讀商業周刊何飛鵬的文章,為了要讓員工有能力擔責,必須做到以下的事情
"在賦權的階段,我下達執行命令時,從策略思考「為什麼要做」到「要如何做、怎麼做」,都要思考且非常完整而細緻。必要時,一定要事先展開步驟化的執行流程,以及過程中應該注意的的事項。通常事前的溝通愈細密,成功的可能性愈高。"
"此外,也要非常強調執行後的報告及檢討,在每次執行完任務之後,都要他提出完整的檢討報告、利害得失,並提出改善要點。
賦權是訓練「潛力的工作者」,讓他們有能力獨當一面。授權是給予『能力的工作者』,讓他們有權力挑戰領導。當主管願意賦權,而員工願意承擔時,我可以進行下一步『授權』,讓他們開始有權力擔責時,他們將獨立成為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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